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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5-03-13 15:39  

    最近,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起草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的意见。为了使该办法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2001年9月24日,水利部经济调节司在京组织召开了《水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部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水资源司、农村水利司等有关司局和部分流域机构、省水利厅熟悉水价工作的同志共20 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郑通汉副司长主持,王文珂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文珂司长在讲话中谈到,由于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出台科学规范的《水价办法》,用经济价格的办法促进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已十分迫切。目前的自然、经济、社会、政策环境对我们水价工作及《水价办法》的出台都十分有利。经过1998年大水和1999年以来的三年大旱,全社会都普遍认识到水利工作的重要性及水价对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建议中明确提出"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最近,李岚清副总理和温家宝总理都对水利工程经营管理做出重要批示,温副总理强调"特别要加快水价改革"。在刚刚结束的"十五"期间水利工作厅局长座谈会上,汪恕诚部长特别强调要积极加快水价改革步伐。另外,2000年,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和建设部制定了《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2001年,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和农业部制定了《关于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意见》。王文珂司长在讲话中还回顾了《水价办法》的起草过程,说明了出台《水价办法》的迫切性,并对下一步水价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上,与会同志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抱着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水价办法》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或建议。

    郑通汉副司长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是国家计委、水利部等有关部委多年努力的结果,积极促进《水价办法》尽快出台是经济调节司的重要工作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水利部门的中心工作,通过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显得尤为重要,水价工作任重道远。要通过水价改革,形成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在水价的制定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水利工程的成本、费用等因素,还要考虑资源状况、社会环境等外部影响因素。郑通汉副司长最后强调要逐步构建水价研究专家库和全国水价改革工作联系网络,从而更好地推动全国的水价研究工作和水价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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