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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18-12-10 09:35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41号),现将我部提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国家奖)延续2018年相关要求,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水利行业提名工作将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单位申报的基础上,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水利部提名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大禹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涉水获奖科技项目、其他社会力量设奖(如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主办的农业节水科技奖、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主办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奖等)一等奖及以上涉水获奖项目,其中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可申报国家奖。

  2、项目由第一获奖单位申报并须经所有获奖单位同意,由第一获奖单位提交书面申报,并做出书面承诺。同一项目不得参加其他途径的提名,且一旦获准提名,在后续提名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出,否则将取消后续三年提名国家奖资格。

  3.2017年度、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项目所列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曾获国家奖或提交2018年度国家奖评审但未授奖,不能参加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创新团队除外)。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参加国家奖评审。

  7、软科学项目不参加申报。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指标

  申报单位为部直属各单位,各地方水利部门,有关涉水高校及企业。

  原则上申报奖种和数量不限。各申报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注意避免内部无序竞争。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通知网址: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1.aspx?menuID=7&contentID=1547)的精神和要求,综合考虑,自愿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连同《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于2018年12月14日17:00以前将正式行文扫描件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尽快按照国家奖励办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提名材料的准备工作。

  提名后续工作待进一步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孟伟超      010—63202826

  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王  岚      010—63205473

  电子邮箱:wanglan@mwr.gov.cn

 

  附件:

  1、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表

  2、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承诺书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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