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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雷:搞好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5-03-13 14:04  

  搞好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 陈雷

  (2001年6月1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第六次会议,大家共商黄河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计,总结交流经验,确定“十五”水土保持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这次会议必将对新世纪黄河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借此机会,我就搞好新时期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

  黄河流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1997年8月江总书记做出了“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重要批示,为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提出了明确的奋斗目标,极大地鼓舞了水土流失地区广大干部群众。1999年6月江总书记又在“黄河治理开发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生态环境建设是关系到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把水土保持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治理黄河的一项根本措施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1999年朱镕基总理提出了“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江总书记和朱总理的重要指示,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指出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方向。 近几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通过黄河流域有关省、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98年以来,连续三年年治理面积达13000平方公里。与“八五”相比,“九五”期间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资翻了一番多,治理规模翻了近一番。据统计,截至2000年,黄河流域累计治理面积已达18万平方公里,超额完成了国家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工程质量和效益有了很大提高。 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涌现出很多好的典型,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
  一是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方面取得了进展。在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等形式治理开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基础上又发展了大户治理、专业队治理、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等,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治理水土流失。
  二是在坚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大力建设治沟骨干工程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发展集雨节灌,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了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同时实施封山禁牧,舍饲养羊,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三是产业开发取得了很大进展,把治理水土流失同区域产业开发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了群众脱贫致富和地方经济发展。黄河两岸的红枣基地和其它地区的苹果和小杂粮基地,规模都比较大,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四是加大了科技推广的力度。积极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优良品种,在黄土高原地区重点推广了坡改梯、节水灌溉、径流造林、经济地埂等实用技术。
  五是建设了一大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小流域和示范工程,起到了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水土流失严重的无定河、三川河、皇甫川、延河等流域,涌现出了庄浪、定西、彭阳、偏关、准格尔旗等一大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县,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做出了典范,推动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深入开展。 但是,从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的现状来看,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生活、生产和生态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协调。从水利部最近完成的第二次全国土壤侵蚀遥感调查结果来看,黄河中游地区水土流失的面积和严重程度仍居全国之首。虽然经过多年努力,一些重点地区的治理效果比较明显,但大多数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黄河中游地区气候干旱,水资源稀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治理水土流失的难度很大。按照现在的治理速度,要用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初步治理一遍。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黄河中游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使命感。
  当前,我们要根据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确定的建设目标,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难得机遇,同心协力,团结奋战。要继续加强委员会的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增加投入,深化改革,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各级水利部门作为水土保持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综合防治规划,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搞好技术指导,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明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工作思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需要进一步调整思路,统一认识,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明确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突出生态效益。在注重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更要注重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点。切实转变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思想。妥善处理生态、生产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保证生态效益的实现,又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利益,把生态建设与提高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在防治的方略上,既要加强人工治理,更要注重通过管理和保护,依靠大自然的力量,充分发挥生态的自然修复能力,恢复植被,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步伐,这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一个重大战略调整。发挥生态的自然修复能力是人类对自然规律认识上的升华。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面广量大,仅仅依靠人工治理,无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要求,而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可以大大加快植被恢复的步伐,改变生态恶化的局面。要正确处理人工治理同自然恢复的关系,大面积的植被恢复要靠退耕、禁牧、封育、飞播等措施,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基本农田、饲料基地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发展经济林和庭院经济,解决农民的吃粮和收入问题,可以为退耕、禁牧和封育保护创造条件,支持和保障大面积的植被恢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第三,在治理措施上,既要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更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一要尊重科学,因地制宜,抓关键性措施。黄土高原多沙粗沙区,要加强以治沟骨干工程为重点的坝系建设,上拦下保,减少泥沙下泄,淤地种粮,退耕还林草,促进米粮下川、林草上山。二要合理利用水资源,安排生态用水,为植被建设创造条件。生态建设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植被建设要量水而行,西北要以草灌为主,科学选育耐旱树种草种。三要注重质量和效益,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水利配套,大力推广集雨节灌等技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的调整。
   第四,在组织治理方式上,既要依靠政府组织群众治理,更要注重把政府推动和依靠市场机制推动结合起来。要遵循经济规律,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大“四荒”资源治理开发和水土保持改革的力度。对水土保持工程要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搞活经营权,放开建设权,建立良性运行和滚动发展机制,推广大户治理和专业队治理的经验,依靠社会的力量,加快综合治理和开发。
   第五,在行业管理上,既要依法履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职能,更要注重归口管理和组织协调,发挥各部门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水土流失的合力。重点抓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和技术规范规程的制定,研究综合防治水土流失的技术措施,搞好重点治理工程和示范工程建设,建立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和监测预报信息系统,推进传统水保向现代水保的转变。

  三、扎扎实实推进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第一,实施防治结合,突出预防保护。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生态环境建设是基础。首先要落实好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切实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路子,更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黄河中游地区的煤炭、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十分丰富,但这一地区又是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生态环境一旦破坏,短时间内很难恢复。“十五”期间,西部各省、区将开展大规模的水利、交通和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对黄河中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归口管理的职责,依法行政,搞好监督管理。 一要宣传、贯彻、落实好《水土保持法》,做到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提前介入,全方位落实“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防止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二要强化植被保护,严禁乱开滥垦、毁林毁草、草场过牧等破坏植被的现象。三要加强对已有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的管理和维护,建立起既能巩固治理成果,又能不断发挥效益的新的管理机制。四要妥善处理好生活、生产和生态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既要搞好开发建设、发展经济,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黄河中游不少地区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地方经济相对落后,还有不少群众尚未完全摆脱贫困,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 我们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制订好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计划,提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的对策和措施,把“防”和“治”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做出贡献。
   第二,加强综合治理,促进退耕还林。黄河中游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应进一步贯彻落实朱镕基总理提出的“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抓住当前以粮食换林草的大好机遇,依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对25度以上陡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要大力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以基本农田建设为基础,搞好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经济林草,解决群众的基本口粮和经济收入问题,保证退耕还林还草能够做得到、退得下、稳得住、有效益、不反弹,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 同时,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基本农田建设要走少而精的路子,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就近就低搞好坡耕地改造,发展沟坝地和小片水浇地等高产农田,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水利配套、推广节水灌溉、应用农业科技上下功夫。要由重数量转向重质量、重效益,由广种薄收、靠天吃饭的传统耕作方式转向精耕细作、集约经营,由追求粮食生产转向追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经济林草。 要加大中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力度,加强治沟骨干工程建设,发展水窖和各种集雨节水灌溉设施,最大限度地挖掘单位面积土地的增产增收潜力。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安排生态用水,为生态建设服务。特别是要解决好干旱季节苗木缺水和发展经济林用水的问题,千方百计提高林草成活率和保存率,提高林草的经济效益。
    第三,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行“三制”。加强项目管理,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有效手段。加快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要通过严格、科学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和项目审批,保证措施布局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正确。要建立管理部门、法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责权关系,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要按照国家计委、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实行水土保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初步设计审批制度。重点抓好一级支流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部署治理重点,明确防治任务,安排好工程布局。当前,要抓紧搞好“两河两川”、塔里木河和黑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前期工作,争取在近期内能分别立项和组织实施。现有工程建设要坚持集中治理,连续治理,确保国家重点治理资金集中,治理区域集中,规模效益集中。
  进一步落实水土流失治理责任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要明确县级水利部门为水土保持项目责任主体,有关乡、镇长为施工单位负责人。国家重点防治工程要逐步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同时,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特点,积极推行科技承包制、产权预先确认制和资金支付报账制,以提高水土保持科技含量和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要根据当前新的形势,不断深化水土保持改革,特别是在治理工作的组织方式上,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形式由过去主要依靠政府组织,逐步转向政府倡导、群众自愿、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方式。在工作中,既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土流失的治理,又要通过政策和机制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黄河的水利建设,不断加大对黄河中游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从全国生态系统建设的全局来看,搞好黄河中游的水土流失防治具有重要意义。同志们,让我们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新世纪的良好发展机遇,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开创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我代表水利部,向各位委员、各部门领导和广大同志们,多年来对黄河中游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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