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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创新机制促发展 规范建管保安全 不断夯实湖北新农村建设的水利基础
  2007-01-06 20:47  


湖北省水利厅厅长  王忠法

    我就湖北省创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机制和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向大会作简要汇报。

    一、坚持创新促发展,稳步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近几年来,适应农村税费改革新形势,强化农田水利建设一直是我省水利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通过创新促发展,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新机制,有效推动了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第一,坚持规划机制创新。过去进行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往往针对当年汛期暴露出的问题就事论事,缺乏全局性。近年来,我们首先从创新农建规划体系着手,坚持规划先行,保证规划的科学性、连续性、可操作性。一是坚持方案服从规划。各级各地年度农建方案,必须服从上级和本级规划。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安排。始终注重规划内容与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统筹水利、高产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小城镇建设,为整合农建项目和资金提供实施依据。三是坚持群众直接受益优先。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放在规划尤其是实施方案首位。如末级渠系、水利血防、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等农民直接受益的工程,连续几年都是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也是群众投工、投资建设的热点。

    第二,坚持组织机制创新。实现农建组织主体多元化,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组织机制。一是对大中型公益性和准公益性工程,采取政府主导组织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对小型公益型农田水利工程,坚持政策扶持、投资引导,基层群众自主组织建设。在我省大型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已成为支渠以下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组织力量。如末级渠系建设采取民办公助形式,强化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织主体地位,过去推不动,现在刹不住车。仅宜昌枝江市今年末级渠系建设投资计划2161万元,为前两年之和的6倍。三是对经营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政府指导规范,民间资本组织,公司运作,群众参与,计量收费,确保效益。

    第三,坚持投入机制创新。采取政府投入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农民自愿投入为基础,其它经济组织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一是增加财政投入。 “十一五”期间,我省每年新增5亿元用于泵站更新改造、灌区续建配套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1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不足部分由省财政贴息贷款解决。各市、县也想方设法加大农建投入力度。如荆门市市县两级每年可落实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二是整合涉农资金。坚持把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以工代赈、农林水专项资金等整合使用,采取资金按原渠道管理,项目建设按水利总体规划实施的办法,集中连片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每年建成100万亩高标准农田。三是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两工”取消后,为扭转农田水利建设整体滑坡的趋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引导和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的通知》,对农民投工投劳进行规范,使全省每年水利投工投劳稳定在3亿个工日以上。四是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对全省近70万处、40%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水利存量资产7亿元左右,实现水利工程滚动开发。

    第四,坚持建管机制创新。以建管机制创新,确保农建工程质量和可持续利用。一是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要求50万元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应推行三制,对跨村组的工程实行统一设计、分段施工,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技术指导。二是实施乡镇水利站改革。对江汉平原及沿江滨湖地区按流域设置水利站,山丘区按照“以钱养事”的要求组建不同形式的水利服务中心,稳定基层水利的组织和技术服务队伍。三是积极探索水利工程建管长效机制。对农田水利工程,通过改革水管体制、水价、产权制度,努力建立良性运行机制。以我省农村饮水安全为例,其基本定位是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既要尽快完成建设任务,又要做到以水养水、良性运营。为此,我省即将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对工程的建设形式和规模、产权界定、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如何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都将做出具体规定。

    二、规范建管保安全,努力打好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

    湖北是全国有数的水库大省,其中大型水库数居全国第一。由于32%的水库存在病险,全面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水库防洪保安和水资源配置能力,一直是湖北水利防洪工作的重点。五年来,我省共开工整治病险水库1710多座,完成了1609座小型病险水库应急整治;列入中央补助的277个项目有107座开工,其中76座已基本完成主体单位工程加固。经过整治,共恢复调洪库容7.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9.6亿立方米。

    第一,坚持源头把关,严格前期工作。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的通知》,规范前期工作。严格审查,坚持设计资质、评审专家、设计报告三过硬,做到设计单位资质不够、地质工作不充分、报告编制不规范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查,“小病大治”和“大病小治”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

    第二,坚持规范建管,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严格项目法人制。大中型水库以水库管理单位为基础组建;小型水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提高法人履责能力。二是规范招标投标。已开工水库主体工程招标率达100%,其中公开招标率73%,2003年以后新开工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三是全部实行监理制度。监理单位资质均满足要求,乙级及以上占82%。四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每个水库加固项目均成立了质量监督项目站。五是强化监督查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进行查处。

    第三,坚持以建促管,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大坝安全监测等管护设施。坚持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二是全面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共有27座大型和51座重要中型水库(灌区)完成改革任务,分别占总数的54%和70%。三是坚持实行管理目标考核。结合除险加固情况,实行管理目标考核,确保加固一座,验收一座,管理达标一座。如省高关水库除险加固竣工验收后,通过国家一级目标管理单位考核验收。

    三、强化领导抓落实,不断夯实新农村建设的水利基础

    第一,领导高度重视。湖北省委、省政府有重视和抓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优良传统。近几年来,更是将之作为事关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大局的关键紧抓不放,着力推进。对重点事项,更是超常运作,全力支持。如农村安全饮水问题,连续两年被省政府列入全省年度8件、10件实事;今年省委召开的两次全会,都把它列为会议重点议题,决定“十一五”期间解决列入国家总体规划的16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省政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在我厅组建饮水办,增配1名副厅级专职主任,借调13名编制专事建设管理。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农建和饮水安全工作采取与省一样的模式设置机构,水库除险加固按照一个工程,一个领导,一个班子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具体责任人。

    第二,部门通力协作。由于组织机构健全,各部门协作非常到位。各级发改委、财政积极调度资金,及时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加大对项目计划落实及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水利部门严格工程建设招投标、进度、质量、验收管理,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如水库除险加固,各地在落实行政责任制的基础上,组建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妥善解决和处理工程进展中遇到的资金、土地、治安、建材等实际问题。为落实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由水利部门会同省发改委、卫生厅、建设厅、环保局等部门组成5个专家审查组,分赴各项目市县审查把关,确保规划的质量。

    第三,检查督办到位。对农建工作,我省实行了分区域、分流域、分工程、分项目进行检查督导,特别是对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要项目和行动滞后的地方,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巡回督导、跟踪督导、驻点督导,确保农建包括水库除险加固、安全饮水等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夯实水利基础,为我省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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