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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司高波司长做工作报告
  2010-11-16 10:26  



开拓创新  服务大局
推动水利技术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全国水利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高波
(2010年11月16日)

同志们:
    经过各方努力,全国水利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刚才,胡四一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水利技术监督工作取得的重要成绩,全面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近年来水利技术监督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任务、近期工作重点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近年工作回顾
    2003年全国水利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以来,在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司局、企事业单位、社团及专家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水利技术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主抓标准工作,服务水利大局
    作为水利技术监督工作的核心,标准化工作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第一,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规划水平不断提高。修订发布了新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进一步完善了水利标准体系,体系内标准数量由755项增加到942项,基本覆盖了水利工作的所有领域。针对水利部职责的调整,补充了地下水管理、城市水系规划等方面的标准;针对近年来我国重大自然灾害频发的状况,补充了防灾减灾方面的标准;针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成果的不断涌现,补充了有关检测技术、产品材料、施工方法等方面的新标准;针对标准之间的交叉重复问题,确定了“所管标准”与“所用标准”的区分原则,对相关标准进行了优化重组。依据《体系表》,编制完成了《2009-2014年水利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水利技术标准被纳入国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标准编制计划,成为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标准数量大幅增加,支撑能力不断加强。一是依据《体系表》和《规划》,较好完成了水利标准化“三五工程”计划,先后安排编制标准462项,发布292项。截至目前,现行有效水利技术标准626项,标准物质55种,标准覆盖率由2003年的49%提高到85%。围绕水利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发布了防洪标准、堰塞湖应急处置技术导则等38项标准;围绕近年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需求,编制发布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等39项标准;围绕加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编制发布了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等58项标准;围绕水资源管理和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编制发布了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等34项标准;围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贯彻实施,编制发布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等9项标准;围绕水利信息化工作,编制发布了水情信息编码等61项标准;以上标准为水利各项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技术支撑作用。北京、陕西、广东、福建等地发布了一批水利地方标准,有力促进了当地水利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二是标准复审工作成效显著。先后对356项标准进行了复审,确认75项继续有效,277项修订,4项废止。通过标准的修订更新,平均标龄由2003年底的9.6年降低到目前的7.8年,标准的有效性明显增强。三是优秀标准不断涌现。先后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获得大禹水利科技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2项。
    第三,强制性条文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开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针对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中的突出问题,2004和2006年,我部先后组织百余名专家,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了修订。2009年,水规总院对部分勘测设计单位开展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抽查,情况良好。
    第四,宣贯示范不断加强,标准实施稳步推进。一是标准宣贯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启动了“水利标准化系列宣贯辅导教材编制计划”,先后出版了20余本系列培训教材。每年举办数十次各类技术标准宣贯培训活动,培训技术人员1万多人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在全国数十万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得到了应用,有力提高了方案编制质量。二是试点示范工作逐步开展。结合部重点工作,先后在重庆、内蒙古等10余个省市开展了节水灌溉、沙棘和农村电气化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5项,取得了较好效果,收集了反馈意见,为标准修订完善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三是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通过现场抽样检查、专题调研、函调等方式,对从业人员以及工程采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标准国际化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活动,先后承担了5项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从2008年开始,在筑坝技术和小水电等优势领域组织翻译了一批技术标准,加速标准国际化,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认证认可,保障质量安全
    认证认可工作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第一,计量认证工作不断深化。作为行政许可事项,计量认证成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目前,水利行业已有94家质检机构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其余大部分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这些质检机构在水环境监测、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等工作中的权威性明显增强。在工程建设领域,计量认证已成为质检机构进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先决条件,提高了各类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水平;在水环境监测领域,计量认证增强了质检机构的检测技术能力,保障了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的工作多次得到国家认监委的充分肯定。
    第二,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产品认证取得突破。完成了200余家企业4大类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的认证工作,获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年平均提高6%。浙江提出3年内用于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产品通过认证比例达到90%以上,新疆在招投标中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实行加分政策。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等社会团体,通过举办座谈会、发布认证产品目录等方式,积极推动认证工作。
    第三,生产许可和使用许可工作继续推进。先后有116家企业通过了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审查;600多家企业通过了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审查。168家企业通过了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审查,获得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成为参加招投标的必备条件。
    第四,管理体系认证稳步开展。对行业内近40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管理体系认证。大幅度提升了这些获证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发布了指导性技术文件《水利单位管理体系要求》,对规范和推进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管理体系认证进行了有益探索。
    (三)推进计量工作,实现重点突破
    为实现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针对取用水计量存在的普遍问题,先后对30多个单位进行了调研,为今后工作理清了思路。发布了3项水利行业计量检定规程,并在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实现了水利行业计量规程的突破。
    部水环境监测中心研制了55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为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量值溯源提供了保障。四川省量水设施设备计量检测中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核子水分密度仪计量站等单位,取得计量授权,为社会提供了数百台次的计量检定和维保服务。陕西省通过取得量水槽生产制造许可证,推动产品在灌区推广使用,测量误差小于5%。
    (四)重视质量检测,发挥监督作用
    加大了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规范了产品市场。近年来,我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组织了3次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涉及全国130余家企业200多个批次的节水灌溉类产品,有力抑制了劣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产品抽样合格率从2003年的72%提升到2008年的89%。
    2006年起,财政部、水利部设立“水利工程永久设备质量管理”专项,对启闭机生产和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有力保障了设备的安全运行。
    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水利分会印发了《水利系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枢纽工程局等数百家单位积极组织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获得了中国质量协会的表彰。
    (五)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项目管理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水利技术监督工作经费投入不断增加,经费渠道不断拓展。2004年以来,在原有基建前期和财政专项两个渠道基础上,陆续增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标准委、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认监委等投入渠道。目前,中央财政投入的年度经费由2003年的700万元提高到目前的近3000万元。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也加大了资金配套力度,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随着经费的大幅度增加,努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胡四一副部长高度重视水利技术监督工作,主持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研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管理细则;汪洪总工程师多次带队检查标准的编制进度和质量。此外,我司多次会同部规计司、财务司开展标准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以上努力,标准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
    (六)完善规章制度,增强能力建设
    为加强水利技术监督工作,出台了《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细则》、《水利行业计量认证程序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提高了管理水平。部水文局、水电局、中国水科院等单位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促进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水利技术监督工作机构设置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主持机构和主要直属单位都设置或明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门的管理人员。部综合局、水规总院定期召开标准化工作会议,不断加强标准化工作管理力度。中国水利学会标准化部、中国水科院标准化研究中心等专门机构分别加强了有关工作。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水工金属结构、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中水源禹国环与中水卓越两家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中水润科与北京新华两家产品认证机构,国家农业灌排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水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专业技术机构工作成效显著。《水利技术监督》杂志、国际合作与科技网等学术交流和信息服务平台得到了加强。
    积极培养和吸引各类人才,努力创造有利于培养人才和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通过宣贯培训、技术交流、出国考察等多种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支高素质的水利技术监督人才队伍初步形成。
    (七)强化科学研究,提升支撑能力
    水利技术监督前期研究工作从无到有,逐步加强。近年来,利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渠道,先后安排近百项各类研究项目,取得了较好效果;其中14个政策研究项目,为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修订完善标准体系表提供了支撑;35个标准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提高了标准的编制质量;40个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提高了信息化管理水平。这些项目的有序开展,有力提升了技术监督对水利中心工作的支撑能力。
    对于以上成绩,胡四一副部长代表水利部在刚才的讲话中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很高的评价。总结这些年的工作,我们的主要经验和体会是:
    一要坚持牢牢把握大局,从积极践行可持续治水思路的高度出发,服务水利中心工作,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
    二要切实做好发展规划,明确水利技术监督的战略目标、总体布局和实施方案,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
    三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沟通和协调,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关键。
    四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水利技术监督专业队伍、管理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保障。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水利技术监督工作在很多方面仍需要加强和完善:一是对水利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刻;二是水利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发展还不平衡;三是部分标准还存在着制修订进度缓慢、质量不高、实施不力、监督缺位等问题;四是计量、认证、质量检测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五是水利技术监督工作的保障能力相对薄弱,研究力度不够,领军人才缺乏。这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任务
    刚才,胡四一副部长从六个方面,全面分析了当前水利技术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今后一段时期水利技术监督工作明确提出了以下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各方推动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法制观念、科学态度和责任意识,着重提高标准的质量,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整体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质量检测工作,全面开创水利技术监督工作新局面,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支撑保障。
    我们要按照胡部长的要求,切实做好新时期水利技术监督工作:
    (一)不断深化水利标准化工作
    水利标准化工作重点是实现两个并重,一是标准的数量与质量并重,二是标准的编制与实施并重。为此,要着力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规范程序管理,突出需求导向。要严格遵守标准编制程序,加强标准项目管理,确保按时完成编制任务。要严格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标准的质量。要兼顾水利行业工作特点,建立完善水利标准立项的应急机制。要做好复审和修订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大局部修订力度,力争标准的年更新率不低于5%。
    第二,遵循客观规律,完善标准体系。通过努力不断提高水利标准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协调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第三,加强实施监督,健全反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标准的宣贯培训,每年安排宣贯培训和试点示范项目各5项,培训技术人员1.5万人次。要依法采取法制计量、强制性认证以及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程稽察等强制性手段,推行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要积极通过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行政手段来推动推荐性标准的实施。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标准实施意见收集与反馈机制。
    第四,修订强制性条文,完善技术法规体系。出台强制性条文的管理细则。全面修订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加快出台水利产品的强制性条文;适时出台全文强制的水利工程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和自愿采用的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制。
    第五,争取国际标准话语权,提升中国企业竞争力。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水情,建立国际标准跟踪及有效采用的制度。要积极参与事关我国利益的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在我国技术优势明显、国际需求广泛的筑坝技术、水文、泥沙、小水电等领域,有计划地推动40项水利技术标准的国际化,从技术政策上消除贸易壁垒,使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占领制高点和主动权。
    (二)大力推动水利计量工作
    第一,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开展计量方面政策法规和计量设施现状调研,摸清情况。研究建立适合水利行业特点的水利计量法规体系。研究制定水利计量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的思路、目标、发展模式和实施步骤。
    第二,重视机构建设,强化计量检定工作。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争取组建水利行业业务急需的国家计量检定站以及计量技术机构。
    第三,加快标准物质研制,完善计量保障体系。完成6项水资源质量监测标准物质的研制,完善水环境监测标准物质体系。探索建立水利行业计量检定规程体系和取用水计量技术标准体系。推动能力验证工作,提高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积极开展认证认可工作
    第一,深化计量认证。加强相关领域和机构的计量认证和检验、校准工作,争取水利行业质检机构、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的比例达到80%。加强对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的行业指导,统一评审尺度,对每个分场所都进行现场评审。对经过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质检机构、实验室,坚决取消其计量认证资质。
    第二,积极推进水利产品认证。一是完善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机制,探索出台农村饮水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政策措施;提升水利产品认证标志的市场认可度。二是协助相关司局,争取使水利行业两家节水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享受国家相应的优惠政策。三是以市场需求量大的产品作为认证工作重点,发布并定期更新相应的产品认证目录。
    第三,继续推动生产许可和使用许可。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水文仪器和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已改由各相关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批准核发,要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和使用许可证审查部的行业指导与管理。
    第四,探索开展水利行业特色管理体系认证。深化水文、灌区、水管单位、工程建设业主单位推行指导性技术文件《水利单位管理体系要求》的试点工作。探索开展绿色水电与低影响水电认证等工作。
    (四)稳步提高质量监督水平
    第一,加强质量检测。加强管理,保证检测数据和检查结果的准确可靠。着力解决涉及安全的产品和项目检测能力不足、检测数据不准的问题。争取建立水泵、土工合成材料、水工金属结构、水文仪器、岩土工程仪器和堤防工程等国家级质检中心。
    第二,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动节水灌溉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常态化、定期化。逐步扩展产品质量抽查范围。
    第三,支撑工程质量稽察。协助相关司局,依照强制性条文和水利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和管理行为等进行稽察,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重点提升整体支撑能力
    第一,完善规章制度建设。适时出台部门规章《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不断规范和加强水利技术监督工作。
    第二,加大政府采信力度。一要加强强制性标准、法制计量、强制性认证、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二要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用通过认证的产品。
    第三,强化机构队伍建设。相关依托单位要在人力、技术资源、办公条件和资金等方面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切实提高各支撑机构的工作效能。各水利技术监督专业机构,应自强自律,苦练内功,整合现有资源、做大做强。实施认证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增强综合实力。要高度重视水利技术监督人才培养,组建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第四,推进技术监督科技创新。一是开展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关键技术研究,增强标准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水利计量方法、检定方法和计量关键技术研究,增强计量的可靠性和经济性。三是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安全检测指标体系。四是开展发展战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督与实施体系等方面的研究,促进水利技术监督的持续发展。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理论与学术水平。
    三、近期工作重点
    根据新时期水利技术监督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近期要扎实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修订出台《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在制度建设方面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适时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落实水利标准化管理各层次的职责,明确奖惩制度,全面加强水利标准化工作。
    二是围绕《管理办法》,完善出台管理细则,规范和加强标准化研究、试点示范、复审、翻译等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发布和实施第三版强制性条文
    对2004年版强制性条文进行全面修订,对2006年版局部修订稿进行认真复核,对2006年8月至2009年底发布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详细梳理,尽快修订发布第三版强制性条文。切实解决强制性条文数量偏多、范围过宽、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结合第三版强制性条文的发布实施,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强化项目管理
    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水利技术监督项目的立项、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
    第一,2011年要力争完成2008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要完善工作程序,明确各单位工作责任;其中,标准制修订项目要按大纲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批准发布等四个阶段细化管理。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明确延期时限。要明确项目退出机制和办法。
    第二,严把标准项目立项关。一是要依据《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向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民生水利、公共安全与生态健康方面的公益类标准倾斜;向术语、制图等基础类标准倾斜;向能提出关键技术要求和指标、定性准确、定量可靠的标准倾斜。二是对于水利行业不急需、技术条件不成熟、基础工作不扎实,工作机制和人员不落实的申报项目,暂缓立项。
    第三,不断提高标准质量。要以科学性、适用性和合理性为目标,确定标准中的关键技术指标。要按照利益公正、程序合法、文书齐全、材料充分的原则,确保编写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加强标准的实施
    第一,改进水利技术监督信息平台,推进标准制修订等项目的网上申报及跟踪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工作动态和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畅通意见反映和收集渠道;建立信息处理系统,及时汇总和分析所收集的问题,实现标准编制者、使用者和管理者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加强与有关司局的协作,加大重要技术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力度。继续实施重要标准宣贯教材出版计划。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活动以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普及技术监督知识。
    第三,依据即将出台的《水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细则》,加强试点示范,更好地实施水利技术标准。
    (五)推动标准国际化工作
    鼓励并推动有关水利单位和专家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跟踪并掌握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及其动向。
    完成《小水电站机电设备导则》等13项标准的翻译工作,争取出台《水利技术标准英文翻译细则》,为中国水利企业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提供标准化服务。
    同志们,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水利技术监督工作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水利技术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水利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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