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23〕426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2023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填报范围
水利行业获得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含国家质检中心)。
二、统计填报内容
1.检验检测机构2023年度调查统计数据和2023年度报告(格式见《通知》附件1)。
2.拥有国家质检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需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中同时报送2023年国家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格式见《通知》附件2)。
3.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各检验检测机构需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中报送上一季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编号。市场监管总局根据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有效性查询平台(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首页—服务—我要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监测检验检测机构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情况。
三、填报具体要求
1.请各检验检测机构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首页(https://www.samr.gov.cn)—服务—集成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http://qts.cnca.cn/qts/)专栏进行填报。登录系统仍使用上一年已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系统填报操作说明及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详见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登录页面“系统帮助”栏目。
2.本次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至12月,所有统计数据只填写检验检测工作相关部分。
3.请各检验检测机构认真学习《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制度》等文件要求,如实、按期、准确、全面地填报统计数据,经所在机构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上传数据,并于3月10日前完成数据填报。数据填报工作完成后请及时联系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审核。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霍炜洁:010-68781903,jlrz@iwhr.com
李 琳:010-68781691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