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评审顺利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批。此次扩项评审后,中心已具备水(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再生水、大气降水)、土壤和水生生物三大类共214项检测能力,各分中心检测能力从69~90项提升至71~110项。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要求,2024年10月24—26日,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组织国家级评审员,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文件和标准要求,对中心开展了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评审。经评审考核,评审组确认中心申请的三大类113项不重复参数具备检验检测能力,可以依据126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同意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评审。同时,评审组对此次现场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了整改,12月20日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批。
中心成立于1959年,隶属于云南省水利厅,加挂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1997年首次通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拥有气相色谱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连续流动分析仪、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专业的水质分析仪器设备总数1126台套,可开展水(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再生水、大气降水)、土壤和水生生物检测工作。2013年被水利部水文局授予2010~2013年水质监测质量与安全管理优秀实验室。自2013年至今累计10次被长江流域水质监测中心授予“长江流域(片)水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