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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水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顺利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2018-05-09 13:36  

  本站讯(通讯员 张今阳 王雅倩)依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评审计划(认办实函[2018]59号第66号)和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关于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的通知》(国认水字[2018]11号)安排,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6位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和一位技术专家于2018年4月16日至4月18日对淮河流域水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评审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要求,通过听、看、问、查、考及座谈等评审方式,对中心的管理体系和检测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审,并现场复核了2015年复查评审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评审组对中心组织机构、人员、场所和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检测工作等进行了全面现场考察,对中心申请的492个项目参数的检测能力进行了确认。评审组抽查了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档案20余份,仪器设备档案约30台(套)、各类质量记录20余份,实验记录30余份,检测报告40余份;选取24名检测人员参加了理论考试(占中心人数的21%),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抽取了86个不重复项目参数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占中心申请参数的17.4%),考核结果全部合格。评审组对中心的管理层人员、授权签字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检测室主任等进行了座谈考核,确认中心所申请的10名授权签字人具备相应领域的技术能力与资格。

  评审组认为中心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授权及任命文件齐全,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均能满足检测工作要求。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管理体系和相应的程序文件,保证了影响检测质量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

  评审组确认中心具备对申请认证的建筑材料及产品、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等8类别38项检测项目492个检测参数按照相应的国家和行业等标准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能力,同意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同时也对此次现场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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