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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2018-04-09 17:28  

  本站讯(通讯员 万晓红)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资质认定评审计划和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关于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的通知》(国认水字[2018]7号)安排,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5位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于2018年3月13日至15日对水利部水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评审组听取了中心自2014年复查评审以来检测工作、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本次复查评审准备情况的介绍,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通过听、看、问、查、考及座谈等评审方式,对中心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和人员的技术能力是否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了现场复查评审;对中心提交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附件进行了审查;对中心的能力范围、资源配置以及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进行了核查;对中心管理体系文件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其运行是否有效进行了符合性审查。评审员现场审阅人员和仪器设备档案资料40余份,查阅质量记录、技术记录60余份,抽查检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10余份。对中心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监督员等人员进行了座谈考核,确认中心所申请的4名授权签字人均具备相应领域授权签字的资格与能力。对申请项目/参数的人员素质、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样品控制、方法标准和现场试验等实际检测能力进行了确认。

  评审组选取4人参加理论考试(占中心总人数的20%),成绩全部合格。抽取30项具有代表性的参数进行现场考核(占中心申请参数的15%),考核方式涉及盲样考核、人员比对、仪器比对和操作演示,参加考核人员10人,利用仪器设备17台(套),涉及监测标准26项,参加现场操作考核的检测人员采用的监测标准正确,监测设备使用正确,操作熟练,监测记录规范,监测结果表述准确、清晰,数据处理正确,所有考核数据均在其标准值允许不确定度范围内,考核结果全部合格。

  通过评审,评审组认为中心属非独立法人监测机构,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任命、授权文件齐全,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体系及其文件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影响检测成果质量的诸因素处于受控状态,管理体系运行有效,能够保证客观独立、公平公正地继续独立承担第三方公证性检测。评审组确认中心具备对申请认证的水(含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废污水、大气降水)、水生生物、底质与土壤三大类共199项参数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能力,一致同意通过国家资质认定评审,同时也对此次现场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

首次会议

 

查验实验室

座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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