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技术监督->工作动态
贵州省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时间: 2017-08-25

  本站讯(通讯员 兰薇)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计划和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关于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的通知》(国认水字[2017]17号)计划安排,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会同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6位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于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对贵州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国家级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评审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的要求,听取了中心自2014年复查评审以来,管理体系运行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核查了上次复查评审整改落实情况。评审组采用了听、问、查、看、考等多种形式,对中心和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市、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8个分中心的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检测方法和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状况进行全面评审。共抽查主要仪器设备100余台(套)、各类质量记录与技术记录180余份、检测报告50余份,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档案和记录百余份。评审组从申请的58个项目参数中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21个不重复项目参数进行了现场盲样操作考核(占申请参数的36.2%),共有39人次参加了现场操作考核,使用仪器设备35台(套),并进行了人员、方法和仪器比对等多种方式的考核。参加现场操作考核的检测人员操作熟练,标准使用正确,数据处理规范,盲样考核结果全部合格。评审组抽取了中心17名检测人员参加了理论闭卷考试(占中心总人数的20%),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评审组还对中心的主要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及授权签字人进行了座谈考核,确认中心所申请的20名授权签字人(其中新增4名)均具备规定的资格与相应的技术能力。

  经全面评审,评审组认为中心为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均能满足检测工作要求;新修订的管理体系文件基本符合《评审准则》要求,中心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管理评审、内部审核均按计划进行,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诸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能够承担第三方公证性检测。评审组确认中心具备所申请认定的水(含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及再生水)58个项目参数,按相应的78项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向社会提供第三方公证数据的能力,同意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同时也对此次现场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

  在末次会议上,高永春主任代表中心全体人员对评审组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要求中心针对评审组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组织,尽快完成整改。

 

首次会议

 

  检查分中心实验室

 

  检查分中心实验室


相关信息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版权所有  |  北京北科博研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