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5~28日,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认实函[2008]40号文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国认水正字[2008]25号《关于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的通知》,何有山等5位国家级评审员组成的国家计量认证评审小组,对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珠科院中心试验室)进行了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评审组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07)》的要求,采用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操作考核、查阅档案、座谈考核等形式,对珠科院中心试验室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和所申请参数的检测能力,以及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审。
通过现场评审,评审组认为珠科院中心试验室具备按照《土工试验方法》GB/T50123-1999、《水工(常规)模型试验规程》SL155-1995等103个标准、规程和规范开展河工模型试验、水工模型试验、混凝土原材料与砂浆、混凝土性能、沥青材料、土的物理力学性能、土工合成材料、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能、地基及桩基工程、建筑物和大坝安全监测、工程测量、工程施工外观质量共11类209项参数检测的能力。
2009年4月13日,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珠科院中心试验室顺利取得了此次复查评审209项参数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吴娟)
首次会议
考核现场检测人员
检查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