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技术监督->工作动态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扩项现场评审
  2009-04-15 11:41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计划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国认水正字[2009]2号文《关于国家计量认证扩项评审的通知》,由3位国家级评审员组成的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于2009年3月24日~25日对“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国家计量认证扩项评审。
    评审组根据“中心”申请扩项的实际情况,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07》,通过听、看、问、查等方式,对“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和扩项参数进行了评审,对申请按41个方法标准开展检测的新增64个参数的有关文件资料逐项审查,并抽取了其中13项参数进行了现场操作考核。评审组审阅了本“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考察了扩项参数涉及的试验室环境和设备状况,查验了检测用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设备使用维护记录和标志管理情况;考核询问了检测人员;查阅了扩项项目人员的培训记录、扩项参数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有关质量活动的记录等资料;对“中心”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室主任以及推荐的涉及扩项项目的3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座谈考核。
    评审组认为“中心”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属法人授权形式,有合格的授权及任命文件,中心的组织机构健全,为适应扩项后的质量管理,进行了管理体系文件修改和组织机构调整,能满足扩项后的管理要求,有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措施,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性检测。
    “中心”扩项后检测人员共43名,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18名,工程师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41.8%,检测人员素质较高;其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业务水平较高;检测人员均经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能够开展扩项参数的检测。
    经考核,推荐增加扩项项目签字的授权签字人具有相应的管理经历和专业知识,熟悉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基本符合要求;
    扩项项目的试验室环境基本符合标准要求,检测仪器设备均按规定进行了检定/校准并持有合格证书,实施了标志管理,试验室和设备配置可满足扩项参数的检测要求。
    同时,评审组还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宣贯,改善扩项项目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加强扩项项目检测人员操作技能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原始记录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评审组同意“中心”通过扩项的现场评审,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目前“中心”已通过认证的检测范围为土工试验、岩石试验、混凝土、原位测试、土工合成材料、建材(混凝土)检测、工程测量与工程监测等8大类168个检测项目/参数。
    近年来,上级主管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中心”扩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对扩项工作所需人力、物力给予了充分的保障。“中心”在收集规程规范、设备购置、实验室改造、人员培训、操作模拟演练等方面做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此次64项检测参数扩项评审的顺利通过,标志着“中心”在检测专业领域的一次拓展。“中心”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以更好的质量赢得市场,准确公正地向社会提供检测数据,为推动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报道:许进和  摄影:易海强)


首次会议



考察实验室



见证考核



现场提问



末次会议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