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国际合作与科技网 讯)3月14日,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在京组织召开了“水利技术标准复审工作专家审查会议”。
会议对2000年和2001年发布的29项水利技术标准进行了复审,建议继续有效标准13项、修订标准16项。
依据《关于开展水利技术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水国科〔2004〕9号)文件的精神,复审工作按“一级函审,两级会审”的程序进行,即“专家函审”、“专家会审”和“主管机构会审”。本次会议是第二阶段,即专家会审阶段。复审工作由中国水利学会标准化部承办,中国水科院标准化研究中心协办。来自水利部财经司、建管司、水保司、农水司、综合局、水文局、水规总院,以及中国水利学会、中国水科院、南京水科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共26人出席了会议。